一、医院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简称“中山六院”)位于广东省省会城市广州,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是一所国内知名的以“大专科、强综合”为特色的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2021至2023年度连续3年蝉联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A+等级,跻身全国“百强”,医院连续两年入选中国研究型医院。2023年度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医院普通外科学排名广东第1(全国第16);消化病学(广东第4,全国第26)、肿瘤学等7个学科进入全国前百,创下新高。医院医疗技术力量雄厚,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及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国内水平之一的结直肠肿瘤、胃肿瘤会诊诊治中心,胃肠肛门专科、生殖医学等学科具有全国影响力,是广东省的一张特色医疗名片。
医院构筑“一院三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现有员村院本部金融城院区、知识城院区及珠吉院区(在建)。随着我院医疗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进一步推动各项事业及各学科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非卫生专业技术、管理等人员共16名。具体招聘岗位职责、类别、数量、条件等相关要求详见《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2.维护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6.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管理及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其他岗位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须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学习经历。
(四)专业技能条件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须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同时应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实力和水平相当。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临床医师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满2年,其中硕士学位应聘人员须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工作资历条件
学士学位者,从事相关岗位工作5年或以上,其中有在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岗位连续工作3年或以上经历;硕士学位者,从事相关岗位工作3年或以上,其中有在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岗位连续工作2年或以上经历;具有博士学位者,在三甲医院连续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2年或以上,或在三甲医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已期满出站。
(六)业绩成果条件
应聘者应在临床、科研或专业学科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应聘者须至少提供一项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近五年代表性业绩成果。
(七)其它条件
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2.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往届毕业生除应符合(一)至(六)条件外,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3.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附件1。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8.曾发生过医疗、教学等差错事故或服务缺陷的,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受过处理的;
9.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10.录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1号楼29楼2号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递交纸质材料,同时电子版需通过U盘现场拷贝存档。
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包括: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申报表(附件2)
(2)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4)
(4)应聘证明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序整理,电子版需所有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份pdf格式文档,并插入书签)
①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高中毕业以后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对应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可通过“学信网”认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函)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执业证复印件(医师岗、护理岗提供,原件备查)
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书)复印件(如有,原件备查)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医师岗提供,原件备查)
⑥博士后出站证书或原博士后流动站出具的同意出站证明材料(博士后提供)
⑦近五年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请与《附件5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内容保持一致,详见附件5)
⑧专家推荐信(附件6,两份)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应聘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
4.截止时间前受理应聘者的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资料完备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医院官网将公布报名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医院在报名现场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初审通过者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核。
2.资格复审。应聘者在岗位面试前的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结果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医院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需参加应聘岗位考试考核,包括笔试、操作技能考核、心理测试及岗位面试。任一单项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专家组评审环节。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不计算分值。
1.笔试考核。按招聘岗位分类别进行,主要考核相应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成绩按总分100分计算,60分为合格。笔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笔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和结果等相关事宜将通过短信通知。管理系列和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通过笔试人选可直接进入心理测评环节,卫生专业技术系列通过笔试人选进入操作技能考核环节。
2.操作技能考核。应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者需要进行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成绩按总分100分计算,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环节。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地点、成绩和结果等相关事宜将通过短信通知。
3.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不计算分值,心理测试结果仅供参考。心理测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通知。
4.岗位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岗位面试。岗位面试按招聘岗位类别分别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岗位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医院官网公布及短信方式告知,面试成绩和结果等相关事宜将通过短信通知。
5.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卫生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40%+操作技能考核成绩10%+岗位面试成绩×50%;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及管理系列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40%+岗位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岗位招聘数1:2比例确定推荐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环节的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考试考核的结果将通过短信通知。
(四)医院专家组评审
医院组织专家组对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获得2/3及以上到会专家赞成票的,根据获得赞成票数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如一个岗位招聘多人,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票数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岗位面试、操作技能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入围医院审议环节的人员名单当场公布。
(五)医院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医院审议医院专家组评审结果,审议通过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推荐进入学校专家组评审。
(六)学校组织评审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1.医院推荐人选报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初审,初审通过后参加学校专家评审组评审。管理岗位推荐人员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及学校专家评审组评审会议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2.经学校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体检、考察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经学校审议后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医院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及体检结果等相关事宜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港澳居民的考察结论还将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意见。
体检、考察合格者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编制进人手续,审批同意后,由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时间截止期限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的程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如有亲属在我院工作的,需在报名期间予以说明。
5.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不做递补人选。
6.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医院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号)及学校、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7.来院考试、面试者住宿、差旅费及伙食费均请自理。参加考试考核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凡未携带者,或所携带证件与个人信息存在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8.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医院官网公布或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本招聘公告由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纪委办公室/监察科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20-38254061(人力资源处)
监督电话:020-38777895(纪委办公室/监察科)
医院主页:https://www.sysu6h.cn/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截止至5.29现场报名)
来源:中山大学人才招聘网 发布时间 :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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